♦課程內容:依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之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規定辦理。 ♦參加對象:國中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歷,身體健康、未懷孕。 ♦發證辦法:須全程參加訓練,學科、術科測驗成績均達70分,可取得衛福部初級救護技術員EMT-1合格證書。